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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补交报考费通知

十一月 10, 2016

根据北京市2017年硕士生网上报名有关要求,凡选择清华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均应于10月31日前网上支付报考费,对于网报期间未能成功支付报考费的考生,可于11月10日12:00—12日12:00,登陆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补交报考费。具体事宜如下:

 

1.考生应仔细阅读清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未按要求报考的,将不予准考,所缴纳的报考费不退。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访问清华大学研招网,在“报名登记表号”一栏中填写教育部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9位数字,以1103开头),初始密码为考生居民身份证号码。请考生务必牢记个人的报名号及密码,我校无法提供密码查询与重置服务。

 

3.按要求缴纳报考费。

 

4.按照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上的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补交费考生上传照片的截止时间是11月12日16:00,我校会在11月14日后对考生照片进行审核,逾期未传照片或未通过照片审核的考生将不予准考(若未通过审核将无修正机会)。

 

5.清华大学报考点不设确认和照相现场,即所有选择清华大学报考点的考生不需到清华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和照相。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